遗忘与记忆同样重要
在生活中,“忘记做某事”一定是值得发发牢骚的小遗憾,这样的过程总在不经意间持续发生:我上周忘记了理发,登录图书馆时忘记了用户名和密码,忘记了准备朋友的生日礼物,忘记了周末要打扫屋子……
“该死,怎么又把这事忘了!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不会忘记!”如果这样后悔的句子听起来耳熟能详,那么就承认吧,我们总是在遗忘。当我们突然反应过来忘记了什么的时候,它通常意味着我们忘记的这件事情是重要的。毫无疑问,在这样的情况下,遗忘是一种彻底的失败。所有人都希望自己拥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希望自己的记忆更完整。因此,好像我们抱怨遗忘也是理所应当的。
但是我们也会经常忘记那些没有被我们注意到的事情——很多这样的遗忘并不那么糟糕。事实上,心理学认同这样的观点:让我们的记忆系统按照它本来的运转方式良好工作是十分重要的。而遗忘或者说大脑对外界信息的部分选择,也是记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没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遗忘也可以是好事一桩。
有一些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研究者证实大多数人对自传体事件的记忆偏向于愉快和积极层面,面对过去,直觉通常给我们带来幸福的回忆,而那些不好的回忆和事件往往被压抑在心底。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心理学教授塔尼娅提出了更为激进的观点,她认为遗忘是帮助个体从经验中学习并将所学知识运用到现实中的有效手段之一,她在论文中引用了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的名言:“在实际运用我们的才智时,遗忘与记忆处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上。”
记不清细节是好事
事实上,在记忆理论的诸多观点中,都提出我们记忆的局限性并不是简单的由于“容量有限”,而是在提取记忆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大众把记忆系统比喻得太机械化了,换句话说,如果你永远找不到你想要的那本书,那么即使你拥有这个世界上最宏大的图书馆,看上去也只是徒有虚名罢了。法国心理学家西蒙诺比在一篇关于记忆缺失的适应性价值的文章中提到,把脑内的错误、多余以及更多无关的外界信息去除(也就是遗忘),能够帮助个体减少“记忆混乱”现象。简言之就是你记忆的图书馆里没有了乐高玩具,也没有了电脑游戏,除此之外图书馆的查找系统还会定期更新,所有的书目都被排列和整理得更有条理,你就会更快找到你所需要的记忆。这就是遗忘的作用。
回想一下你第一次在动物园看到鸵鸟时的场景吧,就是在那个时候你第一次真切地知道鸵鸟是一种个头很大、步伐强健却不会飞的鸟类。但这次的经历一定不是简单两句话就能概括完全的,当时的情境可能更加复杂,包括环境、声音和细节。也许那是一个温暖的冬日早晨,你的左手放在你最喜欢的条纹裤子口袋里,右手牵着可能略显疲惫的父亲,他告诉你关于鸵鸟的知识。你还闻到了动物园里其他动物的味道,听到了湖边松树被风吹的沙沙响。甚至那天早餐吃的鸡蛋三明治的香气都好像回味在嘴巴里。
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大部分人都记不清这些细节了。这可能是件好事,因为如果我们的大脑将这些所有通过感官接受到的外界信息统统纳入记忆中,这不仅会消耗大量的脑容量来将每一种体验进行细致精密的编码,而且也很难处理后续每一秒钟都可能在产生的新记忆。
如果我们不会遗忘
的确,在理解遗忘的价值时,我们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如果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任何东西,那会变成什么样子。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在他的短篇小说《博闻强记的富内斯》中曾塑造了一个“超忆症”患者富内斯,不论是朝霞的形状,水池的涟漪,还是书皮的纹理,他都能过目不忘。然而,这并非是一个值得羡慕的技能,富内斯虽然能轻易地学会几国语言,但最终却坠入了永无止境的细节之中。他沉醉在生活的全部细节之中,无法从记忆中抽象出任何的关键信息。
人类之所以需要思考的能力,就是为了把这些细节抽象、概括成简练的信息,忘记无关的差异,得到有用的信息。而在富内斯的世界里,他的记忆图书馆里剩下的只是一地写满字的无序的废纸,没有查找目录,也没有类目分区,随便从地上捡起一张就可以阅读。也许当人类进化到拥有无限的处理能力、时间和计算编码能力时,我们可以更少的遗忘,可以像富内斯一样无限的回忆细节,然后无限的抽象出新知识。但是自然毕竟有它的规则,人类当然也不例外,所以我们并不能只认为遗忘是糟糕的,它也有好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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